(相关资料图)
5月12日,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2023年5月6日,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,并处罚款91万元。违法行为类型为: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;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;未按要求报送投诉数据;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;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;未准确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。
标签: